更新時間:2019-01-17,發布者:淏園網,瀏覽人數:
中華文明源遠流長、博大精深,諸子百家的論述中包含著許多樸素的生態文明思想,貫穿于政治、文化、哲學、倫理、制度等多個領域和層次,體現了古代先民和哲人的生態智慧。
“天人合一”,主張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。“天人合一”是中國古代哲學思想的一個重要命題,也是中國傳統文化中關于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思想的精髓。按照季羨林先生的解釋:天,就是大自然;人,就是人類;合,就是互相理解,結成友誼。“天人合一”就是人與大自然要合一,要和平共處,不要講征服與被征服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講“天地與我并生,而萬物與我為一”,強調人與自然共生共處,密不可分;《莊子·秋水》又講“以道觀之,物無貴賤;以物觀之,自貴而相賤;以俗觀之,貴賤不在己”“萬物一齊,孰短孰長?”明確提出了“萬物平等、共生共存”的思想,從根源上廓清了人與自然主客一體、主客平等,一榮俱榮、一損俱損的關聯狀態。所以,人不是自然的主宰,自然也不是人的奴隸,人與自然之間不應該是一種對立關系,而應該是一種和諧共生的關系。
“道法自然”,強調人類必須遵循自然規律。道家思想的經典之作《道德經·第二十五章》講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這里的“道”,其實就是一種法則;“道法自然”,就是指宇宙萬物都要遵循自然的法則,人也要依循“道”的自然本性,順應自然規律。《周易·乾卦》載:“夫大人者,與天地合其德,與日月合其明,與四時合其序,與鬼神合其兇,先天而弗違,后天而奉天時。”也就是說,人對自然的實踐活動要順時而為、順勢而為,更要順其自然,遵從自然規律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說:“不違農時,谷不可勝食也;數罟不入灣池,魚鱉不可勝食也;斧斤以時入山林,材木不可勝用也。”短短的幾句話,就把按照自然規律辦事的好處講得一清二楚。可見,古代先賢哲人對于自然規律的認識還是很深刻的,其中所蘊含的理念基本上也是一致的,即要求人類自覺遵守自然規律,反對人凌駕于自然之上。
“仁民愛物”,倡導可持續的發展理念。在“天人合一”的哲學范疇里,雖然強調人是自然的一部分,人與萬物是平等的;但同時也承認人“兼乎萬物,而為萬物之靈”,人對萬物負有不可推卸的道德上的責任和義務,必須以仁愛之心善待世間萬物。所以,孟子把“仁”由“親親”“仁民”擴展到“愛物”。《孟子·盡心上》說:“君子之于物也,愛之而弗仁;于民也,仁之而弗親。親親而仁民,仁民而愛物。”實際上,就是要求人們將仁愛之心推及自然,把人類道德規范和情感引入與自然的互動過程,在利用自然的同時愛護自然、保護自然。《呂氏春秋·孝行覽·義賞》講“竭澤而漁,豈不獲得?而明年無魚”,明確指出了資源的有限性以及合理開發資源的重要性。《荀子·王制》中寫道:“草木榮華滋碩之時,則斧斤不入山林,不夭其生,不絕其長也。黿鼉、魚鱉、鰍鱈孕別之時,罔罟毒藥不入澤,不夭其生,不絕其長也。春耕、夏耘、秋收、冬藏,四者不失時,故五谷不絕,而百姓有余食也。污池、淵沼、川澤,謹其時禁,故魚鱉優多,而百姓有余用也。斬伐養長不失其時,故山林不章,而百姓有余材也。”這實際上就是對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形象闡釋。
來源:學習時報